8月29日,市民王輝(化名)反映,在喇叭口,原先的社會福利院被出租,一家汽車超市即將在此開業。他認為福利院是由社會人士捐建的,這樣做不合理。對此,縣民政局回應說,福利院2005年閑置後出租,現今租金每年22萬,收入全部上交縣財政。(9月2日《瀟湘晨報》)
  從福利院到售樓部再到今日的汽車超市,這就如同經歷了一場奇幻漂流。名字看上去似乎是越來越洋氣了,但稍有打量,個中違和感就顯得逼仄而突兀。關於福利院“變形”的前世今生,在現有的話語邏輯下,似乎有著不由分說的正當:由於環境變遷,已有諸多不宜,既然不能轉賣,那也不能看它這樣閑置浪費,還要費時費力打理,無論是出租用來當售樓部還是做汽車超市,都是在盤活閑置資源,再者說“租戶很講信用”,租金也是隨行就市,看來合情合理,無可辯駁。
  在這個堅硬得似乎無懈可擊的邏輯里,有一個核心前提被忽略了,這座位於鬧市區的大院,並非是純粹的閑置資源,而是以慈善之名而存在的福利設施,換言之,這不是作為一處商業元素而存在,而是凝聚著社會善意和公益的綜合體。當然,這種性質的存在,並不成為妨礙其為盤活資源,變身售樓部或汽車超市的障礙。無論是從資源配置的效率還是從慈善本身來看,其要義是相通的——即在於經營。於此而言,福利院變形本身是無可厚非的,問題的根源乃在於,在變形的始終,是否貫穿著基於社會善意和公益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。這兩者任何單方面的存在,都不能說是正義的真正實現,必須是兩者同時的深刻存在,才是正義的抵達。
  根據當地民政部門的說法,租賃者“很講信用”,經公證處公證的合同約定民政部門有優先權,且所有收入上交縣財政局。從形式上還是內容上看,似乎無懈可擊,但是在最基本的“公開、透明”要求上,就已敗下陣來。既然是要對外盤活租賃,為什麼不能公開招標呢?沒有公開招標,所謂的“優先權”、“講信用”、“參考市場價”也不過是某種語境下的自說自話。
  而所謂的“所有收入上交財政局”,似乎無可辯駁,但是全部上交又能意味著什麼呢?能意味著社會公益和善意的實現嗎?如果在收入去向上,未能明確到原本的福利上,誰又能說這是社會善意的再抵達呢?當公開、透明未能實現,當社會善意未能精準抵達,又何談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呢?一個很自然的揣測是:這會不會是一場裹挾著社會公益和善意的裸奔呢?
  福利院的變形記,既是一次關於政府在福利慈善中的角色言說,也是一次關於慈善與公益的現實映射。所需要的,不僅僅是求變的決心和智慧,更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氣和擔當。
  文/高亞洲  (原標題:福利院“變形記”的問題在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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